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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准照

发布于 2023/12/30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旅行社准照相关之申请。

服务对象: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开设或领有旅行社准照之公司。

申请资格

  1. 专属性:
    设立一间住所设于澳门之公司,公司宗旨为专门经营旅行社业务。
  2. 资本额:
    公司最低资本额为1,500,000.00澳门元,并已全数缴付。
  3. 担保:
    因经营本身业务而须对顾客承担责任的保证。
    (银行担保:500,000.00澳门元及职业民事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700,000.00澳门元)
  4. 设施:
    旅行社须在作商业、服务业、写字楼或自由职业用途之不动产内经营业务。同时,旅行社应在设有独立出入口及只作经营其业务之独立设施内营业,该设施应具备:

    1. 不小于40平方公尺之总面积。
    2. 接待顾客之区域。
    3. 经营有关业务之合适设备。
  5. 技术主管:
    最少具备一名技术主管,符合下列要求者方可成为旅行社技术主管:

    1. 在澳门居住。
    2. 能正确讲写最少两种语言,其中之一必须为中文或葡文。
    3. 具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开设或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获认可之旅游范畴专业高等教育机构之职业技术课程学历,以及具有不少于三年旅游业之专业经验。

请注意:旅行社技术主管须熟悉旅行社运作及旅游业相关知识外,亦须熟悉规范旅行社业务之相关法规。

服务结果:透过书面通知


查询途径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 通讯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8楼
  • 电话:(853) 2831 5566
  • 传真:(853) 2833 0518
  • 电邮:dl@macaotourism.gov.mo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网址:www.dst.gov.mo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通讯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电话:(853) 2845 151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通讯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 电话:(853) 2842 121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相关规范或要求

  1. 旅行社准照及导游工作证申请指南 (本指引会作不定期更新 最新版本可于旅游局网站下载)
  2. 旅行社准照申请流程图
  3. 已领有准照的旅行社列表
  4. 公告:关于旅行社准照续期、银行担保及职业民事责任保险

相关表格

  1. 申请开设旅行社【AV格式301】
  2. 技术主管个人履历及声明书【AV格式302】
  3. 申请查验【AV格式303】
  4. 申请续领旅行社准照【AV格式304】
  5. 申请更改地址【AV格式305】
  6. 申请更改旅行社名称【AV格式306】
  7. 更改旅行社持牌公司组织章程【AV格式307】
  8. 申请更换/增加旅行社技术主管【AV格式308】
  9. 申请开设旅行社分社/服务柜台【AV格式309】
  10. 暂停营业/关闭场所【AV格式310】
  11. 入境游【AV格式311】
  12. 出境游【AV格式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