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e

本网站并不支援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读取中

准照续期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

申请准照续期之旅行社、分社或服务柜枱。

办理时限:

根据第5/2025号法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旅行社准照持有人须于准照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提出续期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旅行社准照续期/补发/注销表格【AV格式513】(表格可于旅游局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1. 申请表格须由公司合法代表或旅行社技术主管按其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并附上签署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2. 倘申请公司或旅行社技术主管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按相关法例作公证认定之授权书 (如为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并附上被授权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费用:5,000.00澳门元 (另加10%印花税)

服务地点

  • 旅游局总部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 “旅游基金”);又或可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聚合支付平台 (「政付通」) 或澳门通卡支付。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 “市政署”),又或可透过「政付通」支付平台或澳门通卡支付。

注:「政付通」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借/贷记卡 (VISA、MasterCard、银联卡) 及扫码支付方式。

付款须知
根据第22/2008号行政法规

  • 每次支付只能使用上述支付工具中的其中一种。
  • 支票及银行本票标示金额应与须支付之费用金额相符。
  • 支票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
  • 支付金额等同或超过50,000.00澳门元,其必须为保付支票。

相关规范或要求

  • 根据第5/2025号法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旅行社准照持有人须于准照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提出续期申请。而根据法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中止业务或暂时关闭主营业场所的旅行社,仍须办理旅行社准照续期。
  • 根据第5/2025号法律第十四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准照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续期申请,注销旅行社准照。
  • 根据同一法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分社准照和服务柜枱准照的续期须与旅行社准照续期一并提出申请。根据法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暂时关闭的分社或服务柜枱,亦须办理相关准照的续期。

牌照预约办理服务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 商社通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