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续期应在准照有效期届满前至少提前30日办理,逾期须缴付附加费。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申请续领旅行社准照表格【AV格式304】(表格可于旅游局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申请表格须由旅行社持牌公司的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并附上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或
- 申请表格由旅行社技术主管按其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并附上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旅行社持牌公司合法代表或旅行社技术主管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按相关法例作公证认定之授权书 (如为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核对),并附上被授权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升降机类设备安全运行证明书(年检)」正本及影印本,或「升降设备检验合格声明书」 (倘适用)。
- 财政局的营业税M/7或M/8表格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旅游局网上续期系统 :按此连结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 5,000.00澳门元 (另加10%印花税)
- 逾期附加费:逾期不超过30日,加收1,000.00澳门元;逾期超过30日,加收5,000.00澳门元
服务地点
- 旅游局总部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 “旅游基金”);又或可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聚合支付平台 (「政付通」) 或澳门通卡支付。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 “市政署”),又或可透过「政付通」支付平台或澳门通卡支付。
注:「政付通」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借/贷记卡 (VISA、MasterCard、银联卡) 及扫码支付方式 (有关「政付通」支付平台的支付工具可参阅https://www.dsf.gov.mo/tax/ePaymentList.aspx)。
付款须知
根据第22/2008号行政法规
- 每次支付只能使用上述支付工具中的其中一种;
- 支票及银行本票标示金额应与须支付之费用金额相符;
- 支票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
- 支付金额等同或超过50,000.00澳门元,其必须为保付支票。
审批所需时间
批核准照续期申请,并印发新准照:
在齐备必须文件翌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 (倘若申请在准照有效期届满60天前递交并齐备必须文件时,在准照有效期届满前60天起计15个工作日内)。(服务承诺)
牌照预约办理服务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 商社通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亲临领取
- 经旅游局网上平台自行下载及列印电子准照 (适用于已开通旅游局 “牌照事务” 电子帐户或商社通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