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站并不支援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读取中
服务对象:
旅行社准照
根据第5/2025号法律第十三条第一款,属旅行社准照遗失或破损的情况,准照持有人可申请补发。
分社/服务柜枱准照
根据第5/2025号法律第二十条,属分社或服务柜枱准照遗失或破损的情况,持有相关准照的公司可申请补发。
办理时限:
任何时候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1,000.00澳门元 (另加10%印花税)
服务地点
注:「政付通」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借/贷记卡 (VISA、MasterCard、银联卡) 及扫码支付方式。
付款须知
根据第22/2008号行政法规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