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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2023/12/30
办理时限:根据经第42/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十一月三日第48/98/M号法令,为著第五十二条 (担保) 规定之效力,关闭旅行社之事实应在15日内以挂号信通知旅游局。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免费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