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任何时候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申请更改旅行社名称表格【AV格式306】(表格可于旅游局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申请表格须由旅行社持牌公司的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并附上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旅行社持牌公司合法代表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按相关法例作公证认定之授权书 (如为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核对),并附上被授权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费用:免费
相关规范或要求
- 根据经第42/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十一月三日第48/98/M号法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a)项之规定,旅行社名称之更改须先获旅游局许可。
- 根据同一法令第十条,旅行社名称必须以两种正式语文 (即中文及葡文) 作成,但同时得有另一语文之名称,如英文。同时,拟采用之名称在两种正式语文中应基本对应。
牌照预约办理服务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 商社通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亲临领取
- 经旅游局网上平台自行下载及列印电子准照 (适用于已开通旅游局 “牌照事务” 电子帐户或商社通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