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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借用

发布于 2022/06/20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申请相关资料及申请表格须在使用场地前最少7个工作天递交到旅游局。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可透过信函、传真、电邮或亲临方式及附上借用申请表格递交,或网上申请 (申请表格可于旅游局网站下载,或亲临利斯大厦旅客询问处索取);
  2. 信函或传真方式作书面申请,当中须清楚注明活动名称、借用日期、时间、用途及活动性质,和活动相关的详细资料。信函或传真台端请注明 “旅游局局长”或 “旅游局设施管理处处长”;
  3. 活动内容及简介(包括主办/合办单位、活动性质及类型等资料)、活动时间表及场地布置平面图(包括场地设计、展板数量、使用设备及预计人数等)。

附注:特殊情况下,旅游局保留拒绝、取消或修改其场地借用申请的最后权利,并不作任何补偿。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旅游局总部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费用: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场地借用(利斯大厦):根据本局的服务承诺指引,当收齐文件后5个工作天内回复。


备注/申请须知

请查阅以下连结:利斯大厦地下展览厅借用须知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可透过网上预约场地查询或电话查询有关申请手续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