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对象:设于属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产内以及非属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产内且已获发准照的酒店业场所内的舞厅
办理手续及所须文件:
- 申请人填妥的旅游局专用表格【HI格式809】(表格可于旅游局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倘申请人为公司,须由公司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本表格,并附上签署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请人为个人,须按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本表格,并附上具签名样式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请人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按相关法例作公证认定之授权书(如为副本,须出示正本作核对),并附上被授权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具正当性使用名称的证明文件。
- 递交申请文件人士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费用
不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因应个别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根据第8/2021号法律第十三条规定,场所名称须以其中一种正式语文或同时以两种正式语文作成;属后者的情况,尚可增加英文名称。如场所名称已以其中一种正式语文作成,可增加以酒店业、餐饮业、酒吧或舞厅范畴内已注册的商标作成的名称。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旅游局总部(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详细资讯:
2.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资讯: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资讯:
-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 电话:(853) 2842 1212;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预约方式: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 商社通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