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须于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提出。
办理手续及所须文件:
- 申请人填妥的旅游局专用表格【HI格式804】(表格可于旅游局网站下载,或亲临旅游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
- 倘申请人为公司,须由公司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本表格,并附上签署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请人为个人,须按身份证明文件上之签名式样签署本表格,并附上具签名样式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请人授权他人为其作出申请,须递交按相关法例作公证认定之授权书(如为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作核对),并附上被授权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设施符合已获批计划且已遵守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所有要件的声明;
- 如场所设有升降设备,需递交有效期至少九十日的「升降机类设备安全运行证明书(年检)」正本及副本,或「升降设备检验合格声明书」;倘提交「升降设备检验合格声明书」,尚须附同本局 “升降设备资料更新” 表格【HI格式815】;
- 递交申请文件人士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旅游局网上系统:按此连结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电话:(853) 2845 151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 电话:(853) 2842 121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准照续期 | 十月份内 费用(澳门元) | 十一月份内 费用(澳门元) | 十二月份内 费用(澳门元) |
五星豪华级酒店 | 25,000 (另加10%印花税) | 40,000 (另加10%印花税) | 50,000 (另加10%印花税) |
五星级酒店 | 22,500 (另加10%印花税) | 36,000 (另加10%印花税) | 45,000 (另加10%印花税) |
四星级酒店 | 20,000 (另加10%印花税) | 32,000 (另加10%印花税) | 40,000 (另加10%印花税) |
三星级酒店 | 17,500 (另加10%印花税) | 28,000 (另加10%印花税) | 35,000 (另加10%印花税) |
二星级酒店 | 15,000 (另加10%印花税) | 24,000 (另加10%印花税) | 30,000 (另加10%印花税) |
四星级公寓式酒店 | 20,000 (另加10%印花税) | 32,000 (另加10%印花税) | 40,000 (另加10%印花税) |
三星级公寓式酒店 | 17,500 (另加10%印花税) | 28,000 (另加10%印花税) | 35,000 (另加10%印花税) |
经济型住宿场所 | 10,000 (另加10%印花税) | 16,000 (另加10%印花税) | 20,000 (另加10%印花税) |
服务地点
- 旅游局总部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旅游基金”) ; 又或可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聚合支付平台(「政付通」)或澳门通卡支付。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可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缴费 (票据抬头为“市政署”),又或可透过「政付通」支付平台或澳门通卡支付。
注:「政付通」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借/贷记卡(VISA、MasterCard、银联卡)及扫码支付方式(有关「政付通」支付平台的支付工具可参阅https://www.dsf.gov.mo/tax/ePaymentList.aspx)
付款须知
根据第 22/2008号行政法规:
- 每次支付只能使用上述支付工具中的 其中一种;
- 支票及银行本票标示金额应与须支付之费用 金额相符;
- 支票签发日期 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
- 支付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五万元,其必须为保付支票。
审批所需时间
批核准照续期申请,并印发新准照:收到申请及齐备必须文件翌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服务承诺)
网上预约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 商社通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亲临领取;
- 经旅游局网上平台自行下载及列印准照 (适用于已开通旅游局 “牌照事务” 电子帐户或商社通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