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昨天(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举行记者会,交代足底按摩的准照问题。
足底按摩是澳门一个新兴行业,存在只有两年多时间。鉴于足底按摩是新兴行业,有关政府部门需要时间,分析研究该行业的实质业务内容,期间,部份足底按摩经营者在财政局办理了营业税登记。
去年,旅游局经咨询卫生局后,对足底按摩的业务内容有清晰的了解,足底按摩最后归纳为按摩行业,而非医疗保健类别,由旅游局负责发出足底按摩的经营准照。
根据现行法例,按摩行业受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颁布的第47/98/M号法令规管,故此,旅游局按照程序,去年八月向有关的足底按摩场所发出公函,要求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申领准照,而为了让所有足底按摩经营者知悉有关措施,旅游局分别在葡文和中文报章刊登有关告示,足底按摩经营者应在70天期限内申请准照。
直至三月七日与足底按摩场所代表开会,旅游局收到十七宗足底按摩场所申请准照的个案,当中最新的一份申请于二OO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提交。这些申请个案中,其中一间已获发准照,三间的申请遭否决,两间等待申请者申请要求收则,一间等候相关部门的意见书,七间需要补交资料或文件、进行修改工程或完善防火系统,三间刚提交新修订图则。
旅游局强调,足底按摩场所的一切发牌程序,必须按法例进行,除了要得到土地工务运输局、卫生局、民政总署、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的可行意见,也需要申请者的积极配合,确保发牌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如果申请者符合法例的规定和要求,将会获发准照。任何人士在未获发准照前开设足底按摩场所必属违法,违者将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