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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准照

服务简介

按第5/2026号法律《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的相关规定,原设于非酒店内及非属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产内、且已按四月一日第16/96/M号法令获旅游局发出准照的餐饮场所的主管实体将继续为旅游局。

场所除须按时续期外,倘日后出现任何变更,包括:修改经营方案、更改场所名称、更改营业时间、更改准照持有人/经营权转移、暂停营业、补发准照、注销准照申请等,需向旅游局作出申请或通知。

 

服务对象:设于非酒店内及非属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产内、且已按四月一日第16/96/M号法令获旅游局发出准照的餐厅及酒吧的自然人或法人。又或于第5/2026号法律生效后获旅游局更换发出餐饮场所准照的自然人或法人。


查询途径

旅游局总部 (设有无障碍询问柜台)

  • 通讯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8楼
  • 电话:(853) 2831 5566
  • 传真:(853) 2833 0518
  • 电邮:dl@macaotourism.gov.mo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网址:www.dst.gov.mo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查阅以下连结:

  1. 隔音及吸音设备之一般要求及建议
  2. 环保范畴之建议、指引及技术规范
    1. 餐饮业及同类场所油烟、黑烟和异味污染控制指引
    2. 锅炉或火炉排放黑烟和微粒污染控制指引
    3. 酒店及同类场所的环境污染控制指引
    4. 广告招牌建筑物装饰灯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光污染控制指引
    5. 关于餐饮业场所加装油烟处理设备与设置烟囱等的建议技术规范
  3. 已领有准照的餐饮场所列表

相关表格

  1. 更改营业时间、名称、暂停营业 【RS格式301】
  2. 更改准照持有人、更改临时准照持有人、经营权之移转 【RS格式302】
  3. 补发准照、注销准照、注销临时准照 【RS格式303】
  4. 场所资料更新 【G格式704】
  5. 准照续期 【G格式705】
  6. 升降设备资料更新 【G格式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