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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为业界举行《旅游法》说明会

发布于 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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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军应邀来澳向业界讲解《旅游法》 刘小军应邀来澳向业界讲解《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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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绮华向刘小军致送纪念品 文绮华向刘小军致送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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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再次邀请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专家来澳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说明会,特别向导游从业员及旅行社深入讲解有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内地实施,旅游局邀请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小军来澳,于今天(22日) 向导游从业员及旅行社主讲两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业界说明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局长文绮华亦有出席。刘小军就《旅游法》部份广受关注的条文作详尽说明,并回应澳门业界对《旅游法》实施后所遇到或关注的问题。

旅游局已于7月邀请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专家来澳门主讲两场说明会,为澳门相关的政府部门人员及旅游业界介绍《旅游法》的要点。随著《旅游法》生效,旅游局亦向业界发出传阅公函,提醒业界在制订内地访澳旅行团行程表时,有关行程细节必须符合地接社与内地居民赴澳旅游组团社所签订的合同内所载的内容;同时,亦呼吁业界在接待旅客的过程中,准确执行行程表所载内容。

自《旅游法》于10月1日在内地实施至11月21日,就有关访澳内地旅行团方面,旅游局收到4宗求助个案、1宗涉及内地领队和团客的争拗事件以及1宗团客因等候时间过长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