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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2013/08/13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于2010年8月13日生效,过去3年,跨部门工作小组坚决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并将持续进行。
旅游局重视非法提供住宿问题,本年初,旅游局局长文绮华及副局长白文浩等到新口岸区及北区了解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情况及宣传相关打击工作。文绮华认为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是长期工作,将持续执行,并加强对旅客及业主宣传,与社会联手遏止非法提供住宿活动。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3年,在过去的打击过程中,旅游局不断总结和检讨,对有效执行法律累积了一定经验;同时有赖于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及相互配合执法,特别是治安部门的积极参与,以应对社会的发展和违法手段的蜕变,达致更大的执法效果。
旅游局一直与受影响的社区的居民代表以及相关社团举行工作会议,通过互动交流,保持沟通和合作。旅游局感谢相关社团及大厦业主会等提出意见,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旅游局开展了新一轮的宣传工作,印制新的海报及宣传单张,在主要口岸及旅游局咨询处备有单张供市民及旅客索取。旅游局特别印制业主版及旅客版的海报及单张,带出针对性讯息;同时又制作全新的粤语及普通话宣传短片,分别在旅游局网站以及香港和内地媒体播放,提醒旅客入住合法住宿场所。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于2010年8月13日生效至今(2013年8月12日),旅游局调查了1,795个单位,封印了377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 (包括6个再次被封单位),解封了310单位,并开立了383个制裁卷宗。
旅游局至今接获1,328宗举报。市民可透过24小时举报热线28333000举报怀疑个案。举报者亦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中文/英文) http://www.macautourism.gov.mo,并点击"网上举报非法提供住宿"横额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