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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为葡语国家旅游部门人员提供培训

发布于 2013/07/01

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于7月至9月期间为18位来自葡语系国家旅游部门的人员提供培训,让其了解澳门旅游业的发展及旅游局的日常工作,加强彼此学习交流,以助培养和发展旅游业界人才。

是次旅游培训在7月至9月期间进行,葡语系国家: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及莫桑比克的旅游部门每月各安排两位人员来澳,在旅游局接受培训及实习。首6位学员今(1日)开始接受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澳门的旅游政策及发展、考察世遗及其他旅游景点、旅游宣传品制作、旅游推广策略研究、发出执照程序以及澳门公务人员相关法规的介绍等。通过举办相关培训活动,能加强澳门与葡语系国家旅游领域的学习交流,亦有助培养和发展旅游业界人才。

澳门特区政府于2010年分别与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及莫桑比克签署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过考察、信息交流、技术辅助、提供建议和培训等方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