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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准照之续期

发布于 2022/09/09

1.谨此通知,根据第8/2021号法律《酒店业场所业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受该法律规范的酒店业场所、餐厅、简便餐饮场所、美食广场食品摊档、酒吧及舞厅,须于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准照续期申请。而根据四月一日第83/96/M号训令核准的《酒店业及同类行业之规章》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受该规章规范的餐厅、酒吧及舞厅,亦须于每年10月份办理准照续期手续。因应上述的规定,台端须在期限内办理场所准照的续期,倘准照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续期申请,准照会被注销:
 
2.下列场所需向旅游局办理2023年度准照续期手续:
a.) 酒店b.) 公寓式酒店c.) 经济型住宿场所
d.) 餐厅e.) 简便餐饮场所f.) 美食广场食品摊档
g.) 酒吧h.) 舞厅 
 
3.续期期限:
 

a. 酒店业场所、酒店业场所及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产内的餐厅、简便餐饮场所、美食广场食品摊档、酒吧及舞厅:2022年10月至12月(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b. 非位于酒店业场所及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产内的餐厅、酒吧及舞厅:2022年10月(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4.地点及办公时间:
 
地点 1:旅游局 - 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中心18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地点 2: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市政署服务柜台) -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地点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服务柜台)-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

备注:
关于旅游局牌照电子服务帐户的办理手续,请参阅旅游局业界网页连结:
https://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cn/license/content.php?page_id=245
(注:持有实体一户通帐户及已向旅游局申报帐户名称的持牌人,可于网上自行下载及列印电子牌照)。

  
5.办理续期所需递交之文件及费用,可透过以下网址查阅:
https://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cn/highlight/index.php?id=9
 
6.根据第34/2022号行政法规《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各行业造成负面影响的优惠措施》的规定,场所获豁免于2022年度缴付准照续期费用。另外。属第2点b项的场所,于2022年10月以外的期间续期,即11月及12月,属逾期续期,须缴付续期费用之两倍的逾期附加费。
 

倘需要更多相关资讯,可联络执照处,电话:2831-5566;图文传真:2833-0518;电邮: dl@macaotourism.gov.mo

特此公告。

旅游局,2022年9月2日。

代局长
程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