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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 : 2022/09/09
1. | 謹此通知,根據第8/2021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受該法律規範的酒店業場所、餐廳、簡便餐飲場所、美食廣場食品攤檔、酒吧及舞廳,須於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提出准照續期申請。而根據四月一日第83/96/M號訓令核准的《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規章》第一百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受該規章規範的餐廳、酒吧及舞廳,亦須於每年10月份辦理准照續期手續。因應上述的規定,台端須在期限內辦理場所准照的續期,倘准照有效期屆滿仍未提出續期申請,准照會被註銷: | |||||||||||||
2. | 下列場所需向旅遊局辦理2023年度准照續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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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續期期限: | |||||||||||||
a. 酒店業場所、酒店業場所及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產內的餐廳、簡便餐飲場所、美食廣場食品攤檔、酒吧及舞廳:2022年10月至12月(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b. 非位於酒店業場所及酒店用途的都市房地產內的餐廳、酒吧及舞廳:2022年10月(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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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點及辦公時間: | |||||||||||||
備註: | ||||||||||||||
5. | 辦理續期所需遞交之文件及費用,可透過以下網址查閱: https://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cn/highlight/index.php?id=9 | |||||||||||||
6. | 根據第34/2022號行政法規《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各行業造成負面影響的優惠措施》的規定,場所獲豁免於2022年度繳付准照續期費用。另外。屬第2點b項的場所,於2022年10月以外的期間續期,即11月及12月,屬逾期續期,須繳付續期費用之兩倍的逾期附加費。 | |||||||||||||
倘需要更多相關資訊,可聯絡執照處,電話:2831-5566;圖文傳真:2833-0518;電郵: dl@macaotourism.gov.mo。
特此公告。
旅遊局,2022年9月2日。
代局長
程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