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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启动"奖勵旅游激励计划"

发布于 2012/01/12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本年于1月至12月底实施"奖勵旅游激励计划",继续协助推动商务旅游发展。

"计划"的对象及适用范围包括在澳门筹办「奖勵旅游」的主办单位及/或策划者、奖勵活动、团队建立活动、颁奖晚会及活动涉及之本地交通,而奖勵旅游规模须达50名或以上非本地參加者,并在澳门最少連续住宿2晚酒店。按实际支出计算,每位海外參加者最多可获支持澳门币$300元于澳门进行奖勵旅游活动。

"计划"又包括免费提供旅游资料及欢迎禮物、提供旅游局宣传短片、豁免葡萄酒博物馆和赛車博物馆的入场费以及协调与各政府部门的聯系。

符合"奖勵旅游激勵计划"资格的申请者,必须遵守相关条款及细则,例如有关计划只适用于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确定之奖勵旅游活动,而有关申请者必须向本局提交其活动之书面协议或合同,及其订金保证收据以证其活动之真确性,同时要遵守申请程序及付款应遵事项。计划详情请参阅:
http://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cn/page/content.php?page_id=19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于2009年5月推出"支持澳门旅游业界方案",其中,"激励商务旅游市场发展计划"一直受本澳业界欢迎。今年启动的"奖勵旅游激励计划"是"激励商务旅游市场发展计划 - 奖励旅游范筹"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