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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澄清關於批地的報導

發佈於 2009/07/13

對於香港報章《成報》於7月12日有關旅遊局批地的報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認為該報導有不確之處,並作出澄清。

該報導指出:「…獲得東亞運場館「澳門蛋」附近一幅十萬方米的土地,而批地的旅遊局則正隸屬崔世安管轄的社會文化司。」

旅遊局指出,根據第50/95/M號法令第十三條及十四條的內容,旅遊局會因應土地工務運輸局提出的要求,在其權限範圍,就涉及旅遊用途的土地申請提交意見。

報導中提及的土地,由前運輸工務司司長在第2/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中批予澳門主題公園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批示中提到土地工務運輸局「在收到建設發展辦公室、民航局、民政總署、旅遊局及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權限附屬單位的意見及報告後,獲得了一般性的贊同意見。考慮到有關工程能促進和加強旅遊業的發展,其所涉及的工程金額及將提供的就業機會,土地工務運輸局計算回報及編製批給合同擬本。」

因此,旅遊局並非報導中所指批出上述土地,同時也沒有相關的權限,特此澄清。